首页> 工作动态> 组织建设>
普兰县纪委监委:多举措打造学习型机关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0:16:02     

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普兰县纪委监委落实多项措施不断创新学习机制,及时检验学习成果,积极打造学习型机关。

单位集中学。县纪委监委坚持“周一学政治、周五学业务”,围绕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制定每周学习计划,并以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传达的方式,共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60次,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

党支部讨论学。以党支部年初计划为抓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到支部学习计划。今年以来,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共开展38次集中学习,主要以轮流领学、现场交流和讨论等方式,对上级各类新要求、新理论,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切实将所学内容学懂弄通、全面吸收。

派人跟班学。用活上级资源,选派14人到区内外跟班学习、跟案实训、挂职锻炼,分批抽调乡镇纪委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跟案锻炼,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自觉线上线下学。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自行“线上”学习;将每期《党风廉政建设书》《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发给每个科室,要求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督促大家“线下”细读细学细想,切实做到学思践悟。

检验学习成果。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2次,倒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习、重视学习,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将继续坚持“学”“做”结合,巩固和深化学习成果,不断推动“理论之花”结出“实践之果”。(普兰县纪委监委 扎西顿珠/责任编辑 毛婧)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藏ICP备14000034号-1

藏公网安备 54010202000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