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主流媒体报道>
如何有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交付满意答卷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6:41:59     

2021年12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八版“释义”版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刊发了题为《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稿件。全文如下:

 

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监督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图为昌都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卡若区城关镇利民社区了解"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王浩 邓青 摄影报道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旗帜鲜明加强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日益增强,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效果更加凸显,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突出“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紧盯责任落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必须更加突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西藏自治区党委坚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准则和政治责任,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五年来召开的党委常委会中有110余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自治区纪委监委呈报的请示报告第一时间研究批复,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约谈区直部门和地(市)“一把手”,与新任职县(区)委书记集体谈话,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治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协助自治区党委举办“两个责任”培训班,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和考核制度,对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22个党组织和932名党员领导干部追责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履行。

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既紧扣根本全面推进,又因时因势把握监督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对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餐饮浪费等进行专项治理,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与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

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是政治监督。“全区巡视工作更加注重聚焦被巡视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把政治巡视的内涵、方向、重点具体化。”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五年来,自治区党委认真履行巡视主体责任,始终把督促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视根本任务,紧扣“四个落实”,突出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组织开展10轮巡视,发现突出问题3969个,移交问题线索969件,使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融入日常经常,确保政治监督常态长效

政治监督有没有效果,关键看能否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既要灵活用好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式方法,又要从细处入手、向实处发力,切实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首先从政治上看、首先检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严肃查处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干扰巡视巡察等问题。着力在加强日常监督的政治效果上下功夫,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提高从政治上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充分运用巡视监督、派驻监督、日常监督成果,注重从政治上进行研判,客观全面准确地为选人用人筑牢防火墙。五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对1600余名干部提出建议暂缓使用或取消相关资格。

做实政治监督必须强化对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社会综合测评等方面设置指标,汇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和审计、财政等部门专项检查结果,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摸清底数、找准“个性”、掌握“全貌”,使政治监督更加科学有效。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强化政治监督,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高度,聚焦群众身边的痛点堵点难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去年4月,自治区、地(市)两级纪委监委联合扶贫职能部门抽调260余名骨干力量,组成31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371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366个;移交问题线索61件,现已办结60件。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召开例会、举办培训、蹲点指导、专项督导、约谈问责等方式,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建立完善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分析、案件通报、协同推进等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模式,坚决“打伞破网”,铲除滋生黑恶势力土壤……一系列务实举措,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持续深化改革,促进监督全覆盖有形更有效

提升政治监督质效,必须以改革为先导,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衔接。

2018年2月1日,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西藏自治区、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工作全面完成。此后,县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委合署办公,作为党的政治机关一体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同时,持续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与执法司法、审计、金融等机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纪法双施双守中推动监督执纪执法提质增效。

深化“三项改革”过程中,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贯通思维、系统理念,使“四项监督”更加贯通协调、衔接日益紧密,监督机制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政治监督“技战法”日臻成熟。

“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就是要攥紧拳头、精准发力。”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力量向监督倾斜、责任向监督压实,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一线监督力量占机关总人数的70%以上。

为使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凸显,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改革后自治区一级派驻派出机构精简为20个,平均人员力量由7名增至10名,在综合派驻机构均设置相关处室;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联系室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共同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办案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2021年9月,在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从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角度出发,对各地(市)、县(区)纪委书记作了专题辅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牢牢守住政治监督根本定位,不断提高从政治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持续释放政治监督效能。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藏ICP备14000034号-1

藏公网安备 54010202000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