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三个在先” 筑牢“不想腐”第一道防线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6日 16:05:01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方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筑牢全市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教育在先,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纪律教育纳入日常学习教育规划,把党章党纪党规作为学习重点,提高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并紧盯重要节点对各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典型案例通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开展日常廉政谈话、任前集中谈话、重点岗位提醒谈话、建立廉政档案等有力举措,实现教育在先、防范在前,提醒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以上率下强化作风建设。

警示在先,筑牢思想防线。2020年通过“日喀则广播电视台”“日喀则新闻中心”等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典型案件、通报、举报投诉等各类信息50余条,做到常提醒、常教育;2020年共向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发放《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1150余本、向全市党员干部发放《画说政治纪律》画册藏汉双语版共52690册;抓好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定期更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内容,用活“身边案”教育身边人,2020年分批、分层次组织91场次2900余人次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用好网络平台通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2020年共对79起132人进行全市通报,以案示警、以案施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防微在先,强化纪律意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同时,前移监督关口,注重用足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筑牢纪律第一道防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力争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4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882人次,占71%,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日喀则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陈文俊)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藏ICP备14000034号-1

藏公网安备 54010202000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