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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九届区党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6:45:14     


根据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5 日,九届区党委第九轮巡视对中共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1月8日,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中共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自治区宗教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区党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对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照单全收,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坚决贯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深化对巡视整改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干部是否担当的试金石,切实增强巡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视反馈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吴英杰书记在九届区党委第九轮巡视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二是广泛组织动员。2021年2月7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强调各分管领导、处室负责同志,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巡视整改的要求上,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责任担当,深刻领会抓好巡视整改的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自觉,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三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党组成员间开展谈心谈话,时任局党组书记俞允贵同志对巡视发现问题既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也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同其他党组成员一道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筑牢深入整改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局党组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自始至终加强领导。一是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区宗教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督促落实。二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中共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的11个主要问题,分解为35项具体整改任务,并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督促检查。局党组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定措施、堵漏洞,着力在抓根本,抓长效上下功夫。一是坚持将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巡视发现的问题与自我查找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理想信念,拧紧思想总开关,注重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规范党员行为。二是建立巡视整改周报告制度,督促各责任处室以支部为单位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动态,局党组先后2 次听取巡视整改情况,召开3次专题推进会,组织6个督导调研组,深入七地市开展宗教形势现状大调研的同时,对涉及巡视整改任务进行了现场指导。

二、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问题导向、凸显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巡视反馈中能立即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掌握规律、创新方法、综合施策,形成长效机制。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重要部署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走深走实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针对“党组学习多为念文件,结合实际研讨交流和深钻细研较少,对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缺乏深入思考和谋划”问题。

一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每次集体学习研讨保证有2人以上作重点交流发言,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人每周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笔记,每月至少撰写1篇不少于3000字的心得体会。二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研究制定了《区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重点安排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支部学习为重点,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普遍学习与重点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挤出时间学、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形式轻实效。未按照年初每月1次的计划进行,2019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仅学习7次;存在和区党委统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合并召开的情况,且区宗教局党组班子成员参与率较低”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执行)。

一是2021年起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单独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已召开四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名局领导和3名处级干部进行交流发言。二是采取签到制度,党员学习签到率将与年度党员考评相挂钩。为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效率,采取签到制度,对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会的,要求个人自学补课。

(3)针对“没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调研时关于涉藏工作省的重要讲话精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区宗教局领导对《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要点》未作批示,未组织集中学习、形成贯彻落实意见”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执行)

一是召开第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调研时关于涉藏工作省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并围绕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在召开的2021年度局党组第四次学习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要点》主要内容在修订《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中加以贯彻落实,并在2021年宗教工作要点中作了安排部署。

2.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主动性不够

(4)针对“对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确定的涉及宗教领域任务部署,尚未研究形成贯彻的相关举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执行)

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举措、责任人、责任处室。二是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寺一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3月31日召开常态化推进“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升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全力做好了藏传佛教寺庙财务工作。四是将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涉宗教工作6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与中央第十巡视整改任务统筹部署、一体推进。五是正稳步推进全区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服务人员调研。

3.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宗教工作不够有力

(5)针对“全区易地搬迁后的寺庙现状、僧尼跨地域流动并在流入地定居情况未作全面调研”问题。(已在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在去年调研基础上,再次组织人员赴相关地(市)全面调查了解易地搬迁后的寺庙现状、僧尼跨地域流动并在流入点定居情况。二是按照区党委要求,3月份区党委统战部、区宗教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昌都市三岩片区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完善三岩片区整体异地脱贫攻坚搬迁寺庙及僧尼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已呈报区党委。

(6)针对“在引导寺庙挖掘教义教规中健康文明内容、作出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阐释上与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有差距”问题。(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深化巩固“遵行四条标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指导佛协西藏分会常态化推进“遵行四条标准”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在寺庙僧尼中开展党史、国史、中华民族史和现代文化知识的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公民大于教民的意识,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将以“四条标准”和“五个有利于”为标准,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新时代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思路和举措,发挥宗教工作干部在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主导作用。二是编写《寺庙僧尼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材》,积极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进寺庙工作,同时指导中国佛协西藏分会编写完成藏传佛教教义教规阐释和坚持中国化方向读本。三是支持和指导中国佛协西藏分会、西藏佛学院继续办好藏传佛教阐释论坛,组织专门力量对藏传佛教典籍选优择重、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实施教义新阐释工程,引导宗教界作出变革,改进传统学经制度,优化宗教经典学习,完善寺规僧约。

(7)针对“区宗教局未建立联系寺庙体制机制,局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至今未明确寺庙联系点”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已制定《区宗教局领导干部联系市地寺庙制度》。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8)针对“党组近两年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4月局机关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没有明确具体职责,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不合适”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充实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将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机关党委改设在局法宣处,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具体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党组成员主动抓、各处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3月18日召开区宗教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会,研究通过《区宗教事务局党组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签订2021年度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

(9)针对“保密意识不强,机要手机未到指定地点维修,所附票据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诚瑞通讯器材维修点”问题。(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对原机要员米玛次仁调换并招录其美卓嘎为新机要员(固定),上岗前进行相关保密知识教育,及时更换新机要手机。二是在之前与机关党员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的基础上,与新招录人员其美卓嘎、索朗拉姆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保密责任压实到人。三是在党员干部中集中进行保密教育并提出相关要求。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0)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认识不深刻。党组会2019年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藏宗党发〔2019〕1号)中只有成员名单,没有具体职责分工”问题。(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于3月18日召开区宗教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印发《区宗教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签订《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三是完善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1)针对“落实责任不够有力。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只注重安排部署,不注重督促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欠缺,谈业务多谈党风廉政建设少,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充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印发局领导认真执行。3月18日召开区宗教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印发《区宗教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签订《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12)针对“重点、关键岗位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办公室主任身兼政工人事处处长,财务主管,人、事、财权过于集中,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整改完成)

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党组2021年第5次会议,对办公室主任身兼政工人事处处长,财务主管,人、事、财权过于集中,存在廉政风险”问题,进行了整改,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次仁拉姆兼任政工人事处处长,尼玛扎西不再兼任政工人事处处长。

(13)针对“财务管理不严。2020年9月财政授权支付哲蚌寺寺管会2021年度格西拉让巴学位预考僧人活动经费35.68万元,无活动方案、无收据等相关资料;办公室财务科提取大额现金给业务处室或个人等;2019年9月2日慰问驻村工作队购买300元食品,存在白条入账情况;将2019年公车装饰、车辆轮胎款等公车运行维护费和电话费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规避‘三公’经费超支”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巡视提出的格西拉让巴学位预考僧人活动经费问题,经与自治区财政、佛协协商同意,已将此经费划转佛协。二是局主要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科人员提出严格财经纪律的要求,在今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区政府办公厅《西藏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维稳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5〕1016号)文件严格执行,并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坚决杜绝虚列收入和支出,无预算不列支。同时,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明确人员分工,建立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6.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

(14)针对“2019年2次慰问哲蚌寺管委会、派出所、消防、部队,涉及资金1.6万元”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哲蚌寺维稳督导组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批。二是责成哲蚌寺维稳督导组作出书面说明,并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资金。三是加强与哲蚌寺维稳督导组的沟通协调,每次使用此项经费必须提出经费使用的请示报告,避免出现重复慰问。

(15)针对“2020年8月‘雪顿节’慰问经费6.09万元,无慰问签收表和其他票据”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哲蚌寺维稳督导组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批。二是责成哲蚌寺维稳督导组作出书面说明,并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资金,要求哲蚌寺维稳督导组补齐相关手续和票据。(目前哲蚌寺维稳督导组已作出书面说明,并补齐了相关手续和票据)

7.作风建设不扎实

(16)针对“调研质量不高。2020年区宗教局向自治区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宗教领域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调研报告》,仅将地(市)报送材料简单汇总,未作深入调研”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修改完善《宗教领域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调研报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改进措施上报区党委,得到了吴英杰书记的高度肯定。二是在开展此次全区宗教领域现状大调研中,区宗教局全程参与,认真起草调研方案,报区党委审定,得到吴英杰书记充分肯定,制定信教群众、寺庙僧尼和党政干部调查问卷,细化调研提纲,改进调研方式,确保调研质量。

(17)针对“部分材料抄袭。2019年机关纪委工作要点出现了‘省委《具体办法》’‘在《江苏机关党建工作简报》上交流’等内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与2019年工作总结雷同”问题。(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要求各处室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公文办理规则》起草相关文件,严格审核。二是局机关纪委负责人已向局党组作了深刻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整顿,将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与年底的考评挂钩。

(18)针对“工作不严谨。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原始记录和会议纪要不规范,涉及经费、人事方面记录要素不全”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已对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记录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定专人记录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并对记录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

8.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完善

(19)针对“头雁效应”发挥不力。主要领导抓工作投入精力不够,班子成员下乡调研或参加专项工作组多,集中议大事欠缺,党组把方向管大局、带队伍干事创业的示范作用不明显”问题。(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不断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责任。尽量减少非必须的下乡调研等工作,今年以来,特别是3月份宗教大调研期间,始终做到了一名局主要领导在家主持工作,确保强学习、议大事、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干部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20)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均未经局党组会审议;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原始记录缺失局班子成员表态发言,无从追溯末位表态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大额资金使用上未上局党组会审议”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经党组书记审阅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2020年第二次党组会),并及时上报区纪委、区党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审核。二是已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由专人记录,要求会议记录内容全面,特别是领导发言要如实记录,确保今后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记录准确规范。

(21)针对“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2018年个人剖析材料讲成绩多、说问题少;个别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分内容,出现了履行‘一岗双责’不力、‘三会一课’参加不主动等表述”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门形成方案,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本人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原因。要求在报告中如实反映年度个人有关重大事项、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说清楚。二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文不对题的情况,要求个人进行整改,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9.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19年提拔正处级干部、2020年提拔副处级干部未开展政治素质测评”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政工人事处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试行)〉等“五个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组发〔2020〕194号)文件,规定的选人用人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确保今后在进行选人用人工作时程序不减不漏。二是分别在2020年12月23日,2021年4月1日对三名正处级、三名副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后进行干部政治素质测评(正反向),并将测评结果上报局党组后装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

(23)针对“区宗教局组建后,干部人事档案仍在原单位,干部任用纪实材料不齐全,‘三龄两历’记录不准确。”的问题。(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我们已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并将严格纪实制度,规范纪实材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可追溯、可追查,以纪实制度落实倒逼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风气形成。二是因我局为机改后新成立单位,暂时借住区党委统战部职工周转房办公,无条件专门设立人事档案室,待4月份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后立即与区党委统战部、区民委人事部门进行对接,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29号)要求,精准记录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情况,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局人事档案室存档。

(24)针对“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党组没有制定实施宗教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缺乏对宗教政策、理论、历史知识的学习,深入基层、深入寺庙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较少”问题。(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区党校举办二期全区宗教系统干部培训班,对宗教系统干部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全方位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宗教系统干部能力素养,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二是正在制定《全区宗教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三是制定出台《区宗教局领导干部联系市(地)和重点寺庙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寺庙,积极主动开展争取人心,夯实基础工作。

10.党建工作浮于表面

(25)针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力,局党组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组2019年、2020年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3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度党建工作会议,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区宗教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教育,提高党组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6)针对“未开展对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两级联述联评联考没有印证材料,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机制,认真抓好联述联评联考工作,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定、任务同下、责任同查、工作同奖惩,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二是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通过周报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有机统筹、深度融合,实现党建与业务联动发展、相互促进。

(27)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只有处级党员干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记录混乱;谈心谈话不经常”问题。(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机关党委认真督促各支部落实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的要求,实行签到,建立台账,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报告。二是对不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问题的支部进行教育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活动,推动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机关纪委对各支部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

(28)针对“尚未建立整改台账”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台账建设工作,分解到处室、支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充实完善整改台账,抓好落实。

(29)针对“主题教育查摆问题21个问题中仅有7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是局党组,存在以机关处室整改代替局党组责任的现象;有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学习方式、教育载体仍不够丰富,多以会议形式代替学习,深度、广度不够”问题。(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局党组切实肩负起整改问题的主体责任,调整整改责任人,由局党组班子担任整改责任人。二是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持之以恒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拓宽学习阵地丰富学习载体。三是在个人自主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基础上,邀请党史专家学者讲授党的历史、作专题辅导。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把整改工作责任制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纳入日常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在全局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清理纠治工作,整治形式主义,加强调查研究,严格办文办会要求,提高全区宗教工作效率。

(三)坚持严格督查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坚持把问题导向要求贯彻整改全过程,从严从实查问题,全面系统促整改,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问责,确保整改经得起检验,加快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

(四)深入落实组织路线,强化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提升干部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决策行为,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五)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压实压紧整改责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实际成效体现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提高宗教工作履职能力,提升宗教工作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1—6332885;单位地址:城关区娘热路2号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区党委统战部院内尧西达孜)。

 

 

                中共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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