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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纪委监委:增强群众满意度 提升信访工作质量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1:35:32     

  近年来,昌都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信访监督作为群众参与监督的重要手段,不断在畅通渠道、改进作风、线索管理和线索办理上下功夫,切实把信访举报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提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质量。

 

  在“拓”上下功夫,畅通举报渠道。一是搭建举报平台。畅通“廉洁昌都”微信公众号、昌都纪检监察网、12388纪检监察信访电话举报等平台,协调建设信访举报大厅,完成11个县区来访接待系统建设,在市区内悬挂信访举报箱8个,与市信访局建立“双向移送”机制,着力打造“电、信、访、网”四位一体信访受理平台。二是打通“下访”渠道。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不定期抽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下沉到基层单位、田间地头等基层一线摸排问题线索,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定期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接受渠道、受理范围、处置程序等,重点宣传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结果反馈、权力保障和诬告陷害严肃处理等政策,鼓励引导群众如实举报。2019年以来,昌都市纪委监委自受举报84件,其中来电13件、来信55件、来访15件、网络举报1件。

 

  在“接”上下功夫,改进工作作风。一是严肃纪律。修订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对接访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仪容仪表、待人接物、文明用语等提出明确要求。细化信访接待保密制度,将举报人和被举报对象个人身份信息作为保密重点,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做细接访。施行“四个一、三心”接待法(即:一个微笑接待、一句您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暖心,来访接访要热心、接访记录要细心、解释疏导要耐心),督促信访工作人员在接访中做到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三是练好“内功”。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理论学和实践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在“管”上下功夫,严防线索遗失。一是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检举控告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对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分类办理、呈批报批、移送移交、跟踪督办、回复答复、归档备案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线索处置规范有序。二是健全工作台账。坚持“一件一档案”,根据信访举报的来源和处置方式,建立上级转办、本级自收、下级移送、职能部门移交“四本台账”;聚焦扶贫、扫黑除恶、民生等领域,建立重点问题台账,确保线索精准管理。三是定期对账核查。完善定期备案对账机制,每日将举报件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登记备案,每月根据未办结问题线索不同承办部门,分别与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机构和11县区等承办部门,从办理进展、未办结原因、办理计划等方面进行对账,避免问题线索遗失遗漏。

 

  在“办”上下功夫,提升工作质效。一是注重办理质效。对署名举报、上级交办、申诉复议、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类型举报件明确办结时限,督促承办部门予以优先办理;信访室每周对优先办理举报件进行电话督办,每月对未办结举报件进行书面督办,确保快办快结。对转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办理的举报件办结后,根据处置结果分转监督检查室、审理室进行协审,防止随意处置。二是做实回复答复。按照“谁办理、谁反馈”的原则,署名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对查否类举报件,第一时间向相关党组织反馈结果,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确保信访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每季度将受理的举报件进行梳理汇总,综合运用定性、定量、对比等分析方法,从举报来源、来访时段、违纪类型、违纪领域、违纪级别、办理进度、处置结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反映出的政治生态、民生诉求等信息,对照查找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监督执纪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昌都市纪委监委 朱以辉/责任编辑 续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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