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81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406件,谈话函询211件次,立案316件,处分296人(其中党纪处分262人,政务处分109人)。处分地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35人,乡科级干部127人,一般干部27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03人。
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24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941人次,占总人次的75.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94人次,占15.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2人次,占5.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3人次,占3.5%。
图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