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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干部职工2026年用氧经费项目询价邀请书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6:18:34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干部职工2026年用氧经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23日10点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WBGT-2026-CG009

项目名称: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干部职工2026年用氧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649250 元 

最高限价: 649250 元 

采购需求:采购40升钢化瓶和10升钢化瓶为主,其他用氧产品为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2.2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2.3配送服务要求:若供应商自行运输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营运的,应具有第三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并提供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注:响应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的,不影响其响应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8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6号(自治区纪委5号办公楼1楼服务中心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若有)、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6号(自治区纪委5号办公楼1楼服务中心办公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23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6号(自治区纪委5号办公楼52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自治区纪委办公厅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6号   

联系方式:0891-687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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