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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林芝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严肃节日纪律 确保清廉过节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1:58: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三大节日”即将到来之际,近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向各归口监督单位印发通知,再次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各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实物等;二是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三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公车未按要求停放管理等违规使用公车现象;五是严禁利用职权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类消费、高消费健身娱乐以及应有个人支付的旅游项目等活动;七是严禁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赌博场所或者参与赌博以及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八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津贴补贴;九是严禁单位内部食堂用餐、外包食堂用餐和公务接待用餐出现餐饮浪费现象;十是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各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强化主体意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坚持做到学习教育在前、纪律要求提醒在前,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党风政风向善向好。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领头雁”效应,树立良好的、正面的从政为政风气,扛好责任、做好表率,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节日期间,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各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党员干部遵守纪律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相关违纪问题,将按照党纪法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林芝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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