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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高法纪检监察组:学好讲话精神 做实监督工作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9日 10:23:29     

近日,驻高法纪检监察组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卫东在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会议上的讲话和驻交通厅纪检监察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新岗位如何更好地履行好派驻监督工作进行梳理。

会议要求,一要树牢身份意识,自觉向自治区党委负责,自觉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把派驻机关置于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格执行“四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每半年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常委)、副主任(委员)汇报工作制度,每年年底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述职述廉,切实解决好“我是谁”,“为谁干”,受谁领导的具体问题。二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推动落实“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确定的党委(党组)11项主体责任清单和具体要求,督导高法党组梳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自治区党委对法院系统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监督的再监督”。三要把加强调研与察访结合起来,在做好对高法机关监督的同时,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以及该院下设林芝教学点、通麦教学点、司法警察训练基地、全国藏汉双语法官西藏培训基地通过驻点办公、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高法系统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好监督措施。四要结合驻在部门特点,进一步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在强化“不敢腐”上持续用力,督导高法健全完善从严治党工作机制,督导高法党组落实巡察工作机制,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要深化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对去年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归档,对未办结的案件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尽快办结,并进行警示教育,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2020年,驻高法纪检监察组共受理问题线索13件。六要加强巡视整改问题的督导检查,督促高法党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推进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驻高法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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