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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自治区高法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 “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1:59:56     

近日,驻自治区高法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议,对跟进监督自治区高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三个规定”是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用于规范司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公正行权的制度保障,近期又专门发出通知提出贯彻落实举措。一要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认真学习领会把握“三个规定”的本质要义以及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工作要求,为开展监督打好基础,做好铺垫。二要对标对表,拿出措施办法,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过程监督,发现业务问题,审视纠正政治偏差,为政令畅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提供纪法保障。三要扬起执纪问责利器,发挥 “探头”作用,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要求有偏差、打折扣的部门,对履行职责不正确、行使职权不公正的司法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体现威慑,形成震慑。四要统筹运用“三不”一体推进重要方针方略,对贯彻落实中的突发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强化督导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更加精准长效贯彻执行。(驻区高法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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