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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党委书记谈巡察|压实政治责任深化市县巡察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6:56:51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县巡察工作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市县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质量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强化政治意识,抓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示范抓学习。区委书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自身示范引领带动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敢于担当抓责任。始终将巡察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立足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研究制定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构建区委书记亲自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各相关单位协作抓的责任体系,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统筹推进抓落实。围绕巡察全覆盖、工作机制建设、成果运用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工作操作规程。巡察前,重点研究巡察方案、人员分工;巡察中,深入巡察现场走访、把控方向;巡察后,总结问题、推动整改,对重要事项提出明确处置意见,跟踪督办,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改。提高巡察干部能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建立由各专业优秀干部组成的巡察人才库,坚持“高进、严管、优用”,实行动态管理,切实解决巡察“抽人难”和巡察干部质量不高的问题。

  坚守政治定位,提高巡察质量。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紧贴县区基层实际,细化重点监督内容。梳理出民生领域各项决策部署的政策清单、问题清单,为精准发现、精准研判、精准报告问题提供靶向参考。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部门工作职责、巡察工作流程、干部队伍建设和部门协作机制等方面,指导巡察机构研究出台相关制度,为巡察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制度保障。整合形成监督合力。发挥巡察监督的纽带作用,推动形成巡前、巡中、巡后各部门联动机制,打通巡察与各方面监督的内在联系。巡察前,注重用好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审计等单位已有监督成果,抽调干部参加巡察,实现组织贯通;巡察中,突出监督手段支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协作,实现机制贯通;巡察后,推动形成区级领导领衔抓整改、巡察机构督导抓整改、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抓整改机制,变“单线作战”为“协同作战”,推动纪检监察部门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力量开展日常监督,组织部门将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半年基层党建督查、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和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实现责任贯通。

  深化成果运用,助推改革发展。以巡察成果运用推进选人用人。通过开展全方位政治巡察,对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一把手履职情况、干部思想动态情况进行精准画像,并把巡察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巡察成果运用助推高质量发展。注重把巡察作为查找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区域治理成效的重要抓手,对巡察发现的医保资金管理、农村土地使用费收缴、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行为不规范问题,列出正负面清单;对巡察发现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存在的共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把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的政治责任传导到每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巡察成果运用回应群众关切。对巡察中发现的涉及基层党组织建设、重大廉政风险等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对民生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以开展村(社区)巡察为切入点,列出监督要点,推动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真正做到以巡察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赵红巍,作者系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月21日理论周刊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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