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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纪委监委:采取“4学+1检”模式创建学习型机关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1:06:22     

为着力解决理论学习不深不透、业务能力不精不专的问题,普兰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采取“4学+1检”模式,持续打造政治过硬、理论过硬、业务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单位集中学。坚持“周一学政治、周五学业务”,围绕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纳入学习内容,制定每周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领学的方式,共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60次。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行,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业务能力。

支部讨论学。以支部年初计划为抓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到支部学习计划。今年以来,支部共开展38次集中学习,主要以轮流领学、现场交流和讨论等方式,对上级各类新要求、新理论和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切实将所学内容学懂弄通、全面吸收。

派人跟班学。用活上级资源,选派14人到区内外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跟案实训、挂职锻炼,分批抽调乡镇纪委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跟案锻炼,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线上线下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央及自治区、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自行“线上”学习;将每期“一报两刊”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发给每个科室,要求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督促大家“线下”细读细学细想,切实做到学思践悟。

检验学习成果。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2次,倒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学”“做”结合,不断巩固和深化学习成果。(阿里地区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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