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组织全体干部(含借调人员)召开季度业务学习会议。会上,第十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湖北省纪委监委援藏干部赵龙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对如可固定证据和谈话技巧等方面作了深入详细的讲解;并针对近期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主观和客观等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提出具体思路对策。
会议要求,每名同志要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潜下心来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要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主要短板,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要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掌握证据与证据的关联性,学会对照工作中的差距。
通过此次业务学习,使每名同志认清自身在开展审查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家一致表示开展审查调查工作,证据是全部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案件的进一步推进,离不开客观证据的支撑,必须将证据意识摆在首位。(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